檢測機構在檢測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一、**能力范圍檢驗
按照《計量法》規(guī)定,對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shù)據實驗室**經過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和/或cnas認可,而資質認定和/或cnas認可是限定實驗室能力范圍的,實驗室只能在能力范圍限定的產品(參數(shù))范圍內出具帶相應標識的檢驗報告,檢驗使用的標準不在能力范圍者,我們稱之為**范圍檢驗。**范圍檢驗主要有三種形式:
1、故意**能力范圍檢驗
實驗室或實驗室中個別人員為滿足客戶要求,為實驗室爭取經濟利益,對不在能力范圍內的產品開展檢驗工作,出具帶標識的檢驗報告;或實驗室人員以為采用標準中的個別標準在能力范圍內,誤將產品進行檢驗并出具帶標識的檢驗報告。
2、標準變更后未及時進行能力確認
近年來,不管是產品標準還是方法標準,標準的變更非常頻繁。按照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規(guī)定,實驗室使用的文件**是現(xiàn)行有效的,因此,實驗室不能使用作廢標準開展檢測工作。實驗室采用新標準開展工作,則**及時到實驗室資質認定和/或cnas認可的發(fā)證機構進行標準變更。目前,有的實驗室怕麻煩,往往等到復評審或監(jiān)督評審時才進行標準變更。在新標準開始實施到通過實驗室復評審或監(jiān)督評審之間如果按新標準開展檢驗工作,則是**范圍檢驗。
還有一種隱性**能力范圍的情形。實驗室通過的檢驗能力范圍時,實際隱含的意思是包括產品標準中引用標準也通過實驗室評審。當其引用標準出現(xiàn)標準變更尤其是檢驗方法、環(huán)境設施有實際變化的情況下,其產品檢驗的實際檢驗能力有可能出現(xiàn)變化。這種變化,可能會導致實驗室不能按現(xiàn)行有效標準正常開展檢驗工作。我們把這種變化稱之為“隱性的”**范圍檢驗。
由于標準變更后需要重新進行能力確認,個別實驗室怕麻煩,往往會等到監(jiān)督評審或復評審時才進行確認,從而導致**能力范圍檢驗。因此,實驗室應關注和避免這種情況的發(fā)生,在能力未確認前,不得使用新標準開展檢驗。對于產品標準中引用標準的變更,實驗室較應關注,以免采用作廢標準開展檢驗而造成檢驗結果的誤判和可能帶來的檢驗風險。
3、亂用cnas、cma、cal標識
很多實驗室通過了cnas認可,也通過了實驗室資質認定,而這兩個認可不在同一時間進行認可,當申請擴項或標準變更時,往往是一個通過了,而另一個還要過段時間才認可。有部分實驗室尤其是部分中小實驗室,**能力范圍以cma和cal為主,cnas的能力范圍很小,而檢驗報告的封面一般是將幾個檢測標識均直接印在封面上,這使得實驗室誤用標識。因此,實驗室應按通過的能力范圍分別印制檢驗封面,按規(guī)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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